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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司机高速上扔饮料罐,瞬间击中后方小车!没想到交警却说……
7月25日上午,广西桂林市民张先生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,突然,前方一辆大货车的司机突然向车窗外抛出垃圾,砸向他的车窗,把张先生吓出一身冷汗。
当天上午9点,张先生开车从湖南永州回桂林。当他行驶到在G72泉南高速时,前方一辆装满货物的大货车从左侧车道换到右侧车道,大货车的司机从车窗丢出一个饮料罐,砸到了张先生车辆的发动机盖,又弹到了挡风玻璃上。
这一幕被行车记录仪拍了下来。
桂林市民 张先生:“当时有点懵,但是我又不能在高速上面把他逼停,这样毕竟不安全。我正常行驶到最近的服务区,然后又打110、120。”
货车司机反悔不愿赔偿
报警后,湖南的交警很快找到了张先生,并联系上了大货车司机。大货车司机承认了自己车窗抛物的行为,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。
后来张先生到4S店定了损:前挡风玻璃6995元,工时费1500元,玻璃胶以及其它项目加起来超过了1万元。他的车是英菲尼迪Q50、进口车,维修价格比较高。
当张先生再次联系大货车司机并报价时,对方突然就不承认这件事了。
湖南交警以行车记录仪不能作为证据为由拒绝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
张先生又找到了湖南的交警,可对方却拒绝给他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。
桂林市民 张先生 : “肇事车车牌是多少,驾驶员是哪一位,时间地点这些应该出示一份事故证明。但交警就跟我说,我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起不了证据的作用,只能有人看见才行。但在高速上面不可能有人看见呀。”
小车车主维权之路好麻烦
记者咨询了广西高速交警部门,广西高速交警部门认为,张先生的事故不应该被拒绝受理。在安全的情况下,有条件的话可以捡起瓶子,瓶子上的指纹将会是有力证据。
现在,张先生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,因为对方车辆是山西车牌,他只能到山西或是事发地湖南的法院提起诉讼,再加上湖南的交警部门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,维权之路将会非常麻烦。
他将小视频发到了抖音上,获得了数万网友的关注,大家对车窗抛物都十分痛恨。他也将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大家,希望给大家提个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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